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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陽科技大學107學年度第2學期「夢·啟航·翻轉人生」學業進步獎勵金申請辦法

一、申請時間:108年1月28日(星期一)至2月27日(星期三)中午12點前。

二、申請資格:有戶籍登記之中華民國國民且就讀本校修業年限內具有正式學籍學生。

三、具備條件:

(一)獲教育部各類學雜費減免之學生,得依下列身分別辦理申請:

1.低收入戶。

2.中低收入戶。

3.身心障礙學生。

4.身心障礙人士子女。

5.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

6.原住民族學生。

(二)獲教育部弱勢助學金補助者。

(三)經各項輔導後並符合下列申請要件其中1項者(各科均達及格標準):

1.107學年度第1學期進步成績達標者(須滿70分者),和106學年度第2學期成績總平均相較下進步5分(含)以上,進步幅度大者優先錄取。

2.107學年度第1學期成績為系排名前30﹪,系排名名次前者優先錄取。

(四)申請本獎勵金當學期不得重複申請學習助學金。

四、申請流程:

(一)填表申請,並檢附前學期成績單(含系排名),送至生輔組查驗。

(二)符合資格後,將依照前一學期學業平均成績或系排名先後狀況排定優先順序。

(三)108年3月8日(週五)前錄取名單將公告於生活輔導組網頁,共補助80名學生(補助名額比例: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20名,餘經濟弱勢學生60名)區分A、B兩組。

(四)108年3月12日(週二)下午15:20於管理大樓四樓天生廳召開說明會,正、備取學生務須全數參加,以利學習社群編組,若有事故請先排除或告知承辦人,並自尋代理人到場,若導致無法納入編組,則將取消資格,改由替補依序號替補。

(五)108年3月25日(週一)中午12:00由社群負責人(由學業進步獎勵金同學擔任,可申請工讀金)繳交學習社群編組表,確認編組完成;如屆時尚未能納入編組者,由生輔組統一調整編組;若仍無法納入編組,經檢討為個人因素者,取消資格,改由備取替代。

(六)108年4月至6月間,以學習社群方式運作,若未能配合學習社群,經檢討為個人因素者,取消資格,改由備取替代。

五、檢附申請資料:

(一)學習輔導及勵學金申請表。

(二)106學年度第2學期及107學年度第1學期成績單(須含系排名)。

(三)網路上已完成參加過達8小時以上之微型課程學習單(不須列印,由網路上即可查核),但若非網路填寫者,則請影印檢附。

六、核發金額:自108年4月起每生每月核發8,000元之學習助學金,每學期以核發三個月為主(本學期為4、5、6月)

七、學習規定:

(一)申請本學業進步獎勵金當學期不得重複申請助學金。

(二)當學期成績及學習表現,列為下學期申請審查之要件。

(三)學生社群活動每月2次以上,所有同學均須參與1次以上(含會議或講座),於活動結束後自行上傳活動記錄表或會議紀錄表(含活動或會議照片)至本校tronclass數位學習系統(1日~15日舉辦之活動於當月16日前上傳;於16日~30日舉辦之活動於當月30日上傳)並繳交紙本一份至生輔組,據以請領該月份經費;若未能參與,或於時限內未完成資料上傳或內容不實者,將取消資格,由備取替補,若人員不足,則經費繳回。

(四)若有下列情形發生,經勸導後仍未改善者,課務組或生輔組有權取消社群運作資格並要求該社群全數退還補助金,並將社群負責人、代理人及成員列入不得再次申請名單內。

1. 經平時管考若發現執行內容與申請書計畫不同者、或有未每月舉辦2次的活動(含會議或講座)者。

2.執行內容與學業課程內容無關之社群。

3. 未於規定時程內完成資料上傳及成果報告書繳交,或未出席成果展示發表會。

4. 組內有同學未能參與者,若為個人因素,則僅該員刪除,並由備取人員替補。

八、勵學金相關申請公告詳見下列網址:

(一)學生事務處網站專區 http://stafof.cyut.edu.tw/p/404-1003-14108.php?Lang=zh-tw、

(二)生活輔導組http://stafof.cyut.edu.tw/p/406-1003-14108,r907.php?Lang=zh-tw。

勵學金承辦單位及分機--生活輔導組/5013
發佈單位: 生輔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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