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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務處保管組公告】重申「教授研究室」禁止使用高耗電量電器設備,並隨手關閉不用之電源,以維校園安全,請查照。

朝陽科技大學總務處 公告

承辦人:陳麗昭

分機號碼:6073

受文者:各院系所(含中心)、全校各專任助理教授以上師長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5月21日

發文字號:朝陽總字第10800012號

主旨:重申「教授研究室」禁止使用高耗電量電器設備,並隨手關閉不用之電源,以維校園安全,請查照。

說明:

  1. 近期某大樓消防警鈴屢於近中午時分發報,經本處派員檢查原因,發現該時段有部分師長在研究室內使用電磁爐、微波爐、電鍋等電器設備,引發偵煙感知器誤報。
  2. 教授研究室係學校供師長教學備課與研究之用,私人用途之高耗電電器設備顯與教學無直接關聯,且多人同時使用時,輕則跳電,嚴重者則可能引發電線負荷過重,致生命財產之損失。
  3. 基於維護校園安全,各教授研究室禁止放置(使用)前述高耗電之電器設備;另,離開研究室時,應將冷氣、電扇、電燈等電源關閉,以節約能源。

 

發佈單位: 總務處保管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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