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學年度學位服第2次團體借用服務時間通知,如說明,請查照。
朝陽科技大學總務處 通知
承辦人:王貞云
分機號碼:6075
受文者:全校各教學單位、教務處、學務處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12月09日
發文字號:朝陽總(保)字第108000023號
附件:朝陽科技大學107學年度畢業生學位服第2次團體借用申請表
主旨:108學年度學位服第2次團體借用服務時間通知,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本校「學位服管理規範」辦理。
二、 本校學位服保管服務廠商將依合約規定於最後團拍之學制結束後開放班級登記借用。
三、 登記時間為民國108年12月9日起至108年12月19日止,請填具附表依學制分別至課外活動組及進修服務組登記。
四、 發放時間、地點及作業方式:
(一) 發放時間:民國108年12月26日16時至19時。
(二) 發放地點:管理大樓T2-113自學區。
(三) 作業方式:請班代將保證金及服務保管費收齊直接交
予廠商,由廠商開立收據後以班級為單位
發放。
五、 收費標準:
(一) 學士服:保證金650元,服務保管費250元。
(二) 碩士服:保證金1,150元,服務保管費250元。
(三) 保證金於學位服歸還時,無損壞及遺失則無息全額 退費。
(四) 服務保管費為學位服歸還後委由廠商清洗、整燙及修補之費用,不予退費。
六、因人為不當使用損壞、遺失應付賠償金額,賠償金額如下:
(一)學士服套組:學士袍300元、披肩200元、帽子100元、帽穗50元。
(二)碩士服套組:碩士袍500元、披肩500元、帽子100元、帽穗50元。
七、歸還時間及地點:請於畢業典禮當天完成歸還(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逾時保證金將不予退還。
朝陽科技大學總務處
發佈單位:
總務處保管組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