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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學年度第1學期日間部學生申請就學貸款程序及注意事項

一、110年6月1日起可至生輔組領取就貸專用信封;因應所有課程實施遠距教學,同學如無法到校,亦可自備信封。 二、申請就學貸款學生,請於民國110年8月1日(星期三)起,至臺灣銀行網站登錄貸款資料,並至臺銀辦理對保手續(或線上對保),於110年9月10日前寄出,郵寄時請於信封註明「學務處生活輔導組收」。 三、至臺灣銀行系統登錄時,請依學雜費繳費單上之金額」逐筆登錄,四技大一學生、大二及大三轉學生之語言教學費600元為非可貸項目,請多貸書籍費,避免造成貸款金額不足之情形。 四、為免於往返銀行臨櫃對保,學生可利用台灣銀行線上對保方式辦理對保,再將對保單第2聯寄回學校。 五、若貸款金額不足之差額,請自行至學生資訊系統補印「學費差額繳費單」,並至郵局、超商或學校出納組補繳。 六、各項申請日期或注意事項,請依附件規定辦理。
發佈單位: 學務處生活輔導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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