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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學貸款】110學年度第1學期進修部學生(含延修生)申請就學貸款程序及注意事項

97學年度第1學期進修部學生申請就學貸款流程及注意事項

一、就學貸款流程:(詳細流程請參閱附加檔)

(一) 請於11061日起至生活輔導組或進修部聯合辦公室領取就貸專用信封;因應所有課程實施遠距教學,同學如無法到校,亦可自備信封。

(二) 11081日起至910日止至臺灣銀行網站登錄相關資料(https://sloan.bot.com.tw),就讀學校請點選「朝陽科技大學進修部」貸款項目、金額之填寫請同學參閱附加檔二、注意事項(三)之說明,填畢後請自行列印就學貸款申請/撥款通知書13份。

(三) 11081日起至910日止至臺灣銀行各分行辦理對保手續。

(四) 110910日前,以「就貸專用信封」掛號郵寄就貸資料(就學貸款申請/撥款通知書第2聯、註冊繳費單)回校;若未領取專用信封,可用一般信封掛號郵寄,收件者為學務處生活輔導組。

(五) 請依上述步驟所規定之時間完成手續,逾期者將歉難受理。

 

二、注意事項:

(一) 為簡化就學貸款對保作業,臺灣銀行自101學年度起推廣就學貸款「線上申貸」作業,以節省至銀行臨櫃對保排隊等候及往返奔波之時間。(第1次辦理貸款者不適用;線上申貸相關流程請參閱附加檔

(二) 各年級學生(含延修生)繳交之學分學雜費均為固定,如有超修意願,請填寫附加檔之「就貸金額異動申請書」,並於民國11073前連同下學期學雜費繳費單交至學務處生活輔導組申請調整學分學雜費。未能於上述期限內完成者,將無法辦理「線上申貸」

(三) 貸款金額除了學分學雜費、團體保險費、電腦及網路通訊使用費外,另含3,000元書籍費及9,000~19,800元住宿費(校內住宿依校內標準申貸,校外住宿以校內最高標準19,800元申貸),由學生自行決定是否申貸;學校約於每學期期中考後辦理溢貸退費(直接匯入個人指定帳戶)。

(四) 四技大一新生及大二、大三轉學生學雜費繳費單中之「語言教學費」600為非可貸項目,請多貸書籍費或住宿費替代,以免造成貸款金額不足而須補繳該項費用。

(五) 申辦就學貸款金額不可低於「應繳金額」,且勿超過「最高可貸款金額」;至臺灣銀行「就學貸款入口網」登錄時,請依學雜費繳費單上之金額逐筆登錄細項;若貸款金額不足3,000元以上者,請於校方受理就貸資料及產生差額後,自行至「學生資訊系統/學雜費及補助/學雜費及暑修」列印差額繳費單,並至指定之銀行、郵局、超商或以信用卡方式補繳。

(六) 依據教育部之要求,如有超貸金額(原貸款金額-加退選後之學分學雜費-電腦及網路通訊使用費-書籍費-住宿費-生活費),將由學校造冊歸還臺灣銀行,不再退給學生,以減少政府利息補貼支出

(七) 進修部學費採預收學分學雜費(以學時計收,即依每週實際上課及實習課節數*每學分學雜費來收取費用,多退少補);實際就學貸款溢貸退費或還款臺灣銀行之金額,可於加退選結束後至學生資訊系統/學雜費及補助/學雜費及暑修查詢。

(八) 若同時申辦減免學雜費及就學貸款者,請先至本組辦理學雜費減免後,再持扣除減免金額之繳費單至灣銀行辦理對保手續

(九) 有關學生就學貸款問題,可至教育部、臺灣銀行、本校或生活輔導組等相關網站查詢,或於上班時間電洽承辦人(生活輔導組辛老師,分機:5018暑假服務時間(11071日至93日)為星期一至星期四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5:30星期五、六、日均無提供服務。

發佈單位: 學務處生活輔導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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