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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1進修服務組 第11週 學務工作通報

朝陽科技大學進修部109學年度第1學期第11週
學務工作通報

一、本學期就學貸款溢貸第1批退費,將於11月25日(星期三)匯入同學提供之金融機構帳戶;此次溢貸退費不包含家庭年所得超過新台幣114萬元要自付半額或全額利息須補件及未繳交金融帳戶者;上述學生(已個別通知),請儘速繳交相關資料或上傳存摺影本至學生資訊系統,俟補件完成後,再辦理退費作業。
二、依據教育部104年4月25日臺教高(四)字第1030057719號函及10月3日臺教技(四)字第1030145747號函之要求,本學期如有超貸金額(原貸款金額-加退選後之學分學雜費-電腦網路使用費-書籍費-住宿費-生活費)將由學校造冊歸還臺灣銀行,不再退給學生,以減少政府利息補貼支出及學生貸款負擔;上述學生(已個別以簡訊通知)請儘速至進修服務組辦公室(T2-119)簽名確認。
三、進修部學費係採預收學分學雜費(以學時計收,即依每週實際上課及實習課節數*每學分學雜費來收取費用),待加退選後再進行核算,多退少補。就學貸款實際溢貸退費金額可至學生資訊系統/學雜費專區/進修部退補學分費查詢。
四、為配合109學年度第2學期之註冊繳費單印製作業,辦理學雜費減免學生之註冊繳費單能預先扣除減免金額,請欲申請學生自即日起至11月27日(星期五)止至進修服務組繳交相關證明文件;(中)低收入戶學生及特殊境遇家庭子女請持鄉鎮市區公所核發110年證明或證件辦理,最遲於民國110年1月22日前繳交。
五、本學期之新生、轉學生、復學生、延修生之緩徵或儘後召集等作業,均已辦理完成;另91年次之男學生,因110年1月1日起才達役齡(19歲),故其緩徵申辦依政府規定,俟第2學期開學1個月內(110年3月22日前)才必須陳報各縣市政府核定;近期各縣市政府已開始對91年次男生實施兵役調查,係屬正常作業,請同學不必緊張,但必須配合政府規定辦理身家調查等。
六、110級應屆畢業生參加畢聯會團拍訂於109年12月13日(星期日)上午實施,各班時程與注意事項,請各班「畢代」務必傳達給每一位參加團拍同學知照。
七、未張貼109學年度汽、機車停車證之車輛,不得進入校園停放,為維護校園安全,凡無張貼車證者,依本校學生汽、機車管理辦法第十六條規定,違規車輛以鍊鎖查扣,繳交處理費後才開鎖放行。
八、依「菸害防制法」第15、16條之規定,本校所有室內、室外場所「除吸菸區外,全面禁止吸菸」。違規者,依據菸害防制法第31條規定,可處新台幣2,000-10,000元罰鍰。拒絕菸害人人有責,請班級幹部及同學勸導吸菸者依規定於吸菸區吸菸,以維護清新健康的校園學習環境。本校各棟大樓吸菸區域之配置如下表︰
大樓名稱 吸菸區地點
行政大樓 六樓會議室外(露台)
營建操作
實驗大樓 1樓左側
資訊大樓 頂樓
理工大樓 東側頂樓
教學大樓 南棟頂樓
宿舍大樓 頂樓東側
設計大樓 頂樓空中花園
管理大樓 第三餐廳右側花園
九、進修部聯合辦公室外設有班級信箱(含碩士班在職專班),請各班班代或指定幹部每週至少1次至本組檢視是否有重要資料,敬請班代建立班上同學 Line
十、本校聯外道路狹小,部分道路工程進行中,且上、下課時車流量大,請同學遵守交通規則,勿超速、勿搶快,並聽從義交與交服隊同學指揮,以確保行車順暢與安全。
發佈單位: 學務處進修服務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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