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陽科技大學111學年度第21屆菁英學生甄選活動
一、主旨:甄選並獎助本校優秀且具服務熱忱學生參加菁英學生培育研習活動,藉以提昇學生在領導知能、語言能力、溝通技巧及國際禮儀等方面之素養;並期能使學生更具有基本核心能力,符合本校「學生本位」之特色目標,培養術德兼備且具國際視野之菁英學生。
二、 菁英學生名額暨獎學金金額:
(一)卓立獎學金2名,補助新台幣14萬元參加海外英語研習營費用。
(二)昂揚獎學金20名,補助新台幣7萬元參加海外英語研習營費用。
(以上簽證費、證照費及個人花費皆需自付)
三、 英語研習營地點:紐西蘭奧克蘭商學院
四、 研習期間及團費:訂於暑期,為期4週(含英語課程及景點參訪),團費約新台幣15~17萬元(出團天數及團費將依最後確定之實際情況調整)。
五、 申請方式:實施計畫詳如附件1,符合資格之學生請將申請書(附件2)連同應備文件,於申請期間內逕交所屬系(所)辦公室。
六、 申請期間:民國112年3月20日(一)至3月31日(五)止。
七、申請資格: 申請學生所須符合資格: 凡本校在學學生,從未當選菁英學生,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得參加菁英學生第1階段甄選:
- 本校大學部(含日間部及進修部,不含應屆畢業生)學生,於申請日前一學期成績列全班前五分之一、且操行成績達80分以上,無懲戒紀錄者。
- 本校碩士班及博士班學生(不含應屆畢業生),獲系主任推薦者。
- 本校大四學生已甄試錄取本校研究所並已報到者。
- 非應屆畢業之社團績優幹部,前一學期學業成績達全班前三分之一、且操行成績達80分以上,經社團指導老師推薦者。
- 前一學期學業成績達全班前三分之一,且操行成績達80分以上,能提出低收入戶證明者。
- 其他有力證明文件(如校外獲獎事跡,英語檢定證照等)
八、其他注意事項: 當選學生需自行辦理並取得遊學國家簽證,如無法於遊學前取得簽證而影響團體行程者,即放棄當選資格,不得異議。
承辦單位:國際暨兩岸合作處
承辦人:陳靖楠,分機3129
發佈單位:
國際暨兩岸合作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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