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有關本校申請教育部113年度「學海飛颺」及「學海惜珠」計畫乙案,詳如說明
朝陽科技大學國際暨兩岸合作處 書函
承辦人:陳靖楠
分機號碼:3129
受文者:各院、各系(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2月27日
發文字號:朝國字第1120000006號
速別:普通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隨文
主旨:檢送有關本校申請教育部113年度「學海飛颺」及「學海惜珠」計畫乙案,詳如說明,惠請遴選貴院至少3名成績優異或優秀清寒學生參加甄選計畫。
說明:
- 依據教育部民國110年10月20日公告之「教育部鼓勵國內大專校院選送學生出國研修或國外專業實習補助要點修正規定」(詳見附件1)辦理旨揭計畫。
二、委請各系遴選成績優異或清寒優秀並符合可至海外研修條件之學生,最晚於民國113年1月31日前送至所屬系所進行初審,並送至學院進行複審,請各學院於113年3月1日前將學生申請表及相關附件(詳見附件2及附件3),擲交國際暨兩岸合作處憑辦。
三、申請113年度「學海飛颺」及「學海惜珠」計畫之學生,應注意下列事項:
(1)研修不得少於1學期(學季),獎助年限以1年為原則。
(2)研修類型:修讀學分(含雙聯學位)。
(3)至遲應於114年10月31日前辦妥出國手續,並啟程出國研修。
(4) 需修習學分,並返校完成折抵至少6個所屬系別之專業必修/選修課程學分。
四、有關本校學生海外進修管道一覽表,請參考附件4。
五、本處訂於113年1月4日(四) 下午15:30理工大樓1樓E-103演講廳舉辦113年度「學海飛颺與學海惜珠說明會」,請有意申請學生踴躍參加,報名連結:https://shorturl.at/kqwIY
六、倘有疑義,歡迎聯繫本案聯絡人:陳靖楠,校內分機:3129。
正本:各院、各系(所)
副本:國際暨兩岸合作處
朝陽科技大學國際暨兩岸合作處
發佈單位:
國際暨兩岸合作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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