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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教育部函請各校積極落實三級輔導工作及持續推動「校園學生自我傷害三級預防工作計畫」,依校內推動小組分工權責,執行三級預防工作。

一、教育部函請各校積極落實三級輔導工作及持續推動「校園學生自我傷害三級預防工作計畫」。

二、有關自我傷害三級預防工作,須三級輔導綿密合作,三級輔導之發展性、介入性及處遇性輔導各有其主要功能,並依校內推動小組分工權責,執行三級預防工作。說明如下:

(一)強化宣導正確的求助觀念。

(二)強化學校人員(含教職員工生)自殺防治知能。

(三)學習預警及協助機制。

(四)知悉自殺行為,應通報衛福部自殺通報及校安通報。

(五)校內外連結與轉介。

發佈單位: 學務處學生發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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