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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防性影像犯罪宣導資料

預防性影像犯罪宣導資料

內政部警政署
一、 性隱私權是個人重要權益,為加強保護,刑法與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已訂定相關罰則。即使是冒用他人照片,透過軟體合成、重製成性影像,也有相關的處罰規定!常見的行為態樣及處罰規定如下:
(一) 線上遊戲誘騙拍兒少裸照:
1. 行為態樣:兒少在家玩手機、網路遊戲,遇到玩家搭訕,願以遊戲點數或虛擬寶物誘騙自拍裸照。
2. 罰則:誘騙兒少自行拍攝性影像,觸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第36條第2項規定,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300萬元以下罰金。
(二) 暴力威脅索取性影像:
1. 行為態樣:傳送暴力威脅訊息要求被害人傳送性影像、遊戲點數及金錢,否則會到住家、學校堵人。
2. 罰則:以強暴、脅迫、恐嚇或其他違反被害人意願之方法,使其本人攝錄性影像,觸犯刑法第319條之2,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如被害人為兒少,觸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第36條第3項規定,可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500萬元以下罰金。
(三) 打工拍攝性影像:
1. 行為態樣:被害人參加打工外拍,受高薪邀約拍下性影像,未經同意被洩漏到網路上。
2. 罰則:未經他人同意散布性影像,觸犯刑法第319條之3,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如被害人為兒少,觸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第38條第1項規定,可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500萬元以下罰金。
(四) 冒用照片合成性影像:
1. 行為態樣:擷取被害人照片,利用AI軟體換臉方式合成裸照、性影像。
2. 罰則:並非只有當事人的性私密照片才算是「性影像」,濫用數位科技將原本他人相片內容重製為性虐待、裸露、色情影像,也屬於「性影像」犯罪,觸犯刑法第319條之4、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如被害人為兒少,觸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第36條第1項規定,可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金。
二、 每個人都有性隱私權、名譽權、肖像權,有權利決定如何使用自己的影像。就算因年少無知自行拍攝性影像,也不容許任何人散布、留存。若發現被拍攝性影像,或拍攝性影像後未經同意散布,或被冒用照片製作性影像,行為人都已經觸犯刑事法律,請盡快保護自己,保留相關帳號、對話紀錄及當初傳出的影像作為證據,同時就近向警察機關報案,並向性影像處理中心申訴下架影像。
三、 相關參考宣導圖文連結:
(一) 刑法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罪、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遭對方散布性影像篇)
https://www.npa.gov.tw/ch/app/data/view?module=wg203&id=18680&serno=d5adac42-a7d5-45a6-a749-1978b1e2385c#
(二)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保護性隱私權篇)
https://www.npa.gov.tw/ch/app/data/view?module=wg203&id=18680&serno=42835702-3aa7-46dc-984d-488f0118c0a8#
(三)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認識條例篇)
https://www.npa.gov.tw/ch/app/data/view?module=wg203&id=18680&serno=9ea1c8ac-3e1f-41cf-b104-cd7d53077386#
(四) 性影像犯罪防制-兒少誘騙篇
https://www.npa.gov.tw/ch/app/data/view?module=wg203&id=18680&serno=69c5388a-577f-48e9-ae68-4faef7af9ee9#
(五) 性影像犯罪防制-暴力威脅篇
https://www.npa.gov.tw/ch/app/data/view?module=wg203&id=18680&serno=aa563fe5-5d88-4568-a912-7a56af40e1d3#
(六) 性影像犯罪防制-打工詐騙篇
https://www.npa.gov.tw/ch/app/data/view?module=wg203&id=18680&serno=c9167979-ffc5-47a5-9191-56a8a19f26bb#
發佈單位: 校安暨軍訓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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